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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20萬元
風險評估服務、滲透測試服務、漏洞掃描服務、基線核查服務、威脅監測與主動響應服務、安全培訓服務、駐場值守服務、應急響應服務、應急演練服務、網絡安全宣傳周服務。技術指標詳見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 ”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響應文件中必須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必須為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響應文件中必須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獲取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