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SHZJ-202507GC-02
2.2 項目名稱:浙江公司烏沙山電廠碼頭船舶岸電改造招標項目
2.3 建設地點: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西周鎮烏沙山電廠
2.4 建設規模:2160kVA
2.5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4 個月內,項目竣工時間不得晚于2025 年12
月20 日。
2.6 招標范圍:浙江公司烏沙山公司碼頭船舶岸電改造招標項目,本工程采
用總承包(PC)方式。工作范圍主要包括:碼頭船舶岸電改造項目系統的制造供貨(主
要電纜招標方提供,詳見技術規范)、安裝、調試、CCS 取證、人員培訓、竣工驗收等
各項內容。(即從項目實施到竣工驗收全過程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
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
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
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
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
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
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
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
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6 近三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并出具相應證明。
3.1.7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
設施許可證-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須具有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設備(包含變壓器、變頻器、
高壓斷路器主要設備)的設備型式試驗報告,并提供證明材料。
3.2.2 企業業績要求:
(1)近五年(2020 年6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具有至少2 項單臺容量
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設備供貨業績(主要設備包含變壓器、變頻器、高壓斷路
器)。
(2)近五年(2020 年6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具有至少2 項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安裝施工業績或EPC 總承包業績。
注:如投標人提供EPC 總承包業績視為滿足供貨業績,即滿足近五年(2020 年6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設備供貨的要求(主要設備包含變壓器、變頻器、高壓斷路器)。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近五年(2020 年6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至少1 項單臺電源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安裝施工業績或EPC 總承包業績。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家數不超過2 家。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兩個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各成員須具有的資質和業績要求:
(1)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五年(2020 年6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至少2 項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頭岸電安裝施工業績或EPC 總承包業績。
(2)供貨單位須提供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設備(包含變壓器、變頻器、6kV 高壓斷路器主要設備)的設備型式試驗報告;近五年(2020 年6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至少2 項單臺容量1000kVA 及以上碼頭岸電設備供貨業績(主要設備包含變壓器、變頻器、高壓斷路器)。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業業績證明材料:
1)施工業績或EPC 總承包業績: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2)供貨業績: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簽訂時間頁、簽字蓋章頁和能夠反映上述業績要求的合同主要內容頁),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人員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能夠反映上述業績要求的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如提供用戶證明,業績時間以運行時間為準。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5-07-10 17:00:00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會員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