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橋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025 年-2026 年粉煤灰銷售項目招標公告(二次)
招標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委托人):青海橋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項目概況
為保障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青海橋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穩定運行,對2025-2026 年度粉煤灰銷售項目進行招標:
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壓小”火電機組項目,是在原 5×125MW 機組所在位置,采用上大壓小模式,拆除已建 5×125MW 水冷燃煤機組,就地規劃擴建3×660MW 國產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發電工程。
灰庫基本情況:設置三座φ15m 的鋼筋混凝土灰庫,每座灰庫直徑為 15m,高 28m,有效容積 2400m³,其中一座原灰庫、一座粗灰庫,一座細灰庫。每臺爐設一座直徑8m 的全鋼結構渣倉,其有效容積為120m³;本項目安裝有一套粉煤灰處理能力≥80t/h 的分選系統,分級機分級效率(分選的細灰/原灰中的細灰)≥86%,旋風分離器效率≥95%,成品灰細度(45μm 方孔篩余量)為 10~25%(可調)。可以從原灰中分選Ⅰ級灰約:30t/h 或Ⅱ級灰約:40t/h。
灰、渣、石膏排放量:粉煤灰約 51.81 萬噸(干濕灰合計),脫硫石膏約28.38 萬噸、灰渣 5.79 萬噸,合計:85.98 萬噸(具體數量以電廠實際產出為準)。
項目地址:青海橋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寧張公路70 號。
1.2 招標內容及服務期限
1.2.1 招標內容
青海橋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6 年粉煤灰銷售,主要工作內容為:
.1 委托人向投標人出售粉煤灰、濕渣、脫硫石膏,投標人負責粉煤灰、渣、脫硫石膏外運處置。
.2 對于輸灰、除渣、石膏系統發生故障時的外排灰、渣、石膏,投標人及時無償清運。
.3 電廠的灰、濕渣工作界面以輸出口為界,出口內的工作由電廠負責,出口以外的裝車、現場至廠內行駛道路范圍內的清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脫硫石膏工作界面以石膏庫內落料口為界,出口內的工作由電廠負責,出口以外的裝車、現場至廠內行駛道路范圍內的清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4 灰渣渣倉下落渣清理,負責渣倉內部0 米地面及延伸至主路的區域衛生的清理,并定期清理渣倉0 米地溝。
1.2.2 服務期限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站 ( ) 、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
(3)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5)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2.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粉煤灰回收或處置企業。(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 個以上粉煤灰回收的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含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
(3)此項目不允許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年05月30日至2025-06-06 23:59(北京時間)。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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