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第1次重招)上海石化熱電機組清潔提效改造工程氨氣制備系統(招標編號:NTS250425-074495)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氨氣制備系統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1 | 上海石化熱電機組清潔提效改造工程 | / |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氨氣制備系統 | 1.000 | 套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加蓋投標人公章)。
3.1.3 業績要求。
(1)投標方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過2套氨氣制備能力>320kg/h的燃煤鍋爐脫硝用氨氣制備系統供貨業績,并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技術協議關鍵頁復印件,發票以及用戶簽字并蓋章確認成功運行的使用證明文件。
3.1.4 信譽要求。
(1)(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5)未在中國能源建設股份 及招標人黑名單中。(提供承諾書)
3.1.5 其他要求。
(1)如果投標人技術方案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加注星號(“★”)的主要參數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參數要求無制造商技術資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項即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文件和投標資質會被拒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