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TY項目消防工程設計、建造、驗收全過程評審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N-202504030002)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江門市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TY項目消防工程設計、建造、驗收全過程評審服務項目(招標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設計核工業行業反應堆工程設計(含核電站反應堆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換證或新領證的, 須具備核工業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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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要求: 投標人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全部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形,須提供近 3年(2021-2024年任意連續三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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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要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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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1)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2)未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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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同時滿足:1)持有中級及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或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或注冊核安全工程師資質;2)須具有 100 萬千瓦級動力電廠消防工程評審工作經驗(可提供評審單位的評審函件、問題單、通知等證明文件)。
2)技術專家:同時滿足:1)承諾專家組由總體(含建筑防火)、給水排水、電氣儀控、供熱通風、消防管理等專業人員組成,每個專業不少于 2 人,相關人員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組成員應當以乙方本單位人員為主,外部專家數量比例不得超過 $40%$ 。2)承諾裝料前消防評估,乙方專家組成員不少于 7 人,且應包括能源局核電廠消防專家委員會、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工作組委員不少于 3人。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 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或事業單位);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上級主管單位;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或事業單位)。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單位投標。如出現同時投標的情況,該多名投標人將同時被否決投標。
3)對同屬一家母公司(單位)的子公司(單位),但子公司(單位)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獨立經營,相互間無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的,則只能由不超過 1 家子公司報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出現多家子公司同時報名的情況,招標人將選擇報價最低的 1 家子公司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投標人不得與 TY 項目工程消防工程項目設計單位、營運單位、核電廠控股企業集團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的重大關聯關系。投標人需提供承諾,格式自擬。
5)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 款。